鲁北集团“鲁北”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6-04-26 10:34:29
发布时间:2013-01-08 15:50:11 |
文章来源:鲁北集团网站
2012年12月31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并公布了492件“中国驰名商标”, 在中国商标网网站进行了公示,其中,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的“鲁北”商标成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无棣县首件被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鲁北集团“鲁北”牌商标于1988年11月注册,1989年开始用于化肥产品。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谋发展,大力推行名牌战略,狠抓各项基础管理, “鲁北”牌磷酸二铵、复合肥产品投放市场后,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经销者的认同,产品销往国内30余个省市区。公司生产的“鲁北”牌复合肥料产品被国家有关部门两次从多家企业生产的肥料产品中选中,代表中国政府出口赠送给赞比亚政府和多哥政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也为中国政府赢得了良好的赞誉。 公司通过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市场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化工报、大众日报、农村大众等报刊,中央电视台科技博览、山东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高速公路路边设立广告牌以及墙体广告、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对“鲁北”牌商标产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介,使广大经销者、消费者都对“鲁北”牌产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解和认可,扩大了商标的美誉度。 为进一步提高“鲁北”商标的知名度,争创全国驰名品牌,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多年来积极开展商标维权和品牌创建工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不懈努力,“鲁北”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鲁北”牌肥料产品为被评为山东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全国用户满意产品、山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施用肥料、全国肥料推介会推广使用产品。 据悉,“驰名商标”(FAMOUS TRADE 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驰名商标(well-known marks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鲁北集团“鲁北”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必将大大增强鲁北集团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健康发展打开广阔空间。同时,也会提高公司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公司无形资产及知识产权的价值,为鲁北集团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