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鲁北欲再创业打造海洋产业链
2016-04-26 10:33:33
发布时间:2012-05-23 16:34:47 |
ST鲁北(600727)日前公告,拟竞购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盐化”)60%国有股权。根据出让方设定的竞买条件,若无意外,公司将顺利购得该部分股权,收购完成后将拥有鲁北盐化100%股权。
市场人士指出,本次交易将对公司资产质量的改善和利润增厚有明显贡献;从长期看,此举将为公司打造海洋化工产业链条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2011年鲁北盐化实现净利润5010.75万元,这将有利于提升ST鲁北持续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收购中,公司作为对价支付的除现金外,还包括评估值为7665.85万元的氯碱生产装置。实际上,自4月27日起,公司氯碱生产线就因行业低迷、价格持续下跌而临时性停产,公司借收购优质资产完成低效资产置出,有利于夯实公司资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ST鲁北将借此次收购获得发展海洋产业、实现二次创业的重要资源依托。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将围绕海水资源深度梯级利用,拓展壮大初级卤水养殖、海水冷却、海水淡化,中级卤水提溴,饱和卤水制盐、制取氯碱,苦卤提取钾镁盐、废渣盐石膏制硫酸和水泥的海洋化工产业链,打造全国最大的高效、生态、循环型海洋产业基地。
公司表示,未来将依托鲁北盐化百万吨盐场丰富的卤水资源,扩建溴素生产规模,近期达到2000吨/年的生产规模,并进行高纯氢溴酸、溴系列阻燃剂等吃溴产品的研究开发;依托丰富的苦卤资源,开发苦卤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5000吨氯化钾、8万吨氯化镁联产3万吨精制盐及500吨溴素项目,利用苦卤和液碱为原料建设10000吨/年高端环保型超细氢氧化镁阻燃剂项目。
在公司谋求新发展的同时,ST鲁北前高官则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ST鲁北今日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2009年6月公司遭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审理终结。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公告显示,ST鲁北在2007年、2008年与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共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均未披露;2006年鲁北化工的合成氨资产停产事项,以及2008年热电厂发电机组关停事项均未披露。
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ST鲁北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鲁北化工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的冯久田、总经理的袁金亮、财务总监兼董事的吴玉瑞、董事会秘书的田玉新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并分别在10年、5年、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康书伟 姚轩杰)
|